转发海南省财政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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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转发海南省财政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实施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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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效 性:有效 |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各乡镇财政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工作能力,现将《 海南省财政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 海南省财政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
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 年 2 月 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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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pdf